浙江/丽水-2026-06-03 00:00:00
人保财险浙江省丽水市分公司****年*****年“安全护航·人保同行”地推业务推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人
代理机构发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品类
工程
标签
人保集团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浙江省丽水市分公司****年*****年“安全护航·人保同行”地推业务推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丽水”)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浙江省丽水市分公司****年*****年“安全护航·人保同行”地推业务推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人保财险浙江省丽水市分公司****年*****年“安全护航·人保同行”地推业务推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预算****万元,中标单位数量:最多*家(有效供应商为*家时中标*家;有效供应商为*家或*家时中标*家;有效供应商大于等于*家时中标*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发包人管理体制调整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服务地点:供应商应能够在丽水市范围内开展,包括莲都、缙云、青田、遂昌、松阳、龙泉、云和、景宁、庆元等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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