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6-03
新疆/昌吉 招标采购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新疆/昌吉-2026-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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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更新改造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场所安全管理、同步录音录像、案件侦办标准化相关规定,有效满足讯问、询问、认罪认罚、宣告、办案安全管控等日常检察工作需求,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保障水平,拟实施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更新改造项目。 需满足的要求: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全面更新改造,部署国产化智能设备,集成安防管控系统,配套专业服务保障。 一、核心内容 *.办案区基础设施修修缮和功能优化,打造符合检察机关办案规范、满足安全要求的标准化办案环境。包含室内装修改造、基础配套升级、安全设施完善。 *.国产化设备采购符合安全要求,适配国产化设备,形成智能化办案支撑体系。包含智能安防设备、办案辅助设备、指挥中心升级。 *.智能安防系统集成与适配,完成智能安防系统集成和安全合规配置,形成稳固的技术支撑体系,包含系统集成适配、网络适配、安全合规适配。 *.全流程配套专业服务,构建“改造*部署*调试*培训*运维”全链条服务保障,确保项目落地见效,长效运行。 *.办案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检察院办案区安全保障、管控及办案协同能力,实现三项核心能力:办案安全刚性保障能力、合规管控能力、办案协同高效能力。 二、质量内容 本项目所有基础设施改造、设备采购、系统集成、配套服务严格遵循国家政法机关办案区建设、网络安全管理及自治区检察机关相关标准。 三、服务能力 验收合格并使用后,全面释放办案区升级改造效能,常态化支撑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开展,核心服务能力包含标准化办案环境保障、智能化安防全程管控、网络安全适配运行、长效运维与应急保障、全员应用与能力提升。 四、合理性评 结合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实际情况、办案需求,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与产出的合理性评价包含建设内容贴合办案实际,无冗余建设、建设规模集约适度,贴合安防管控要求、目标清晰可达成,贴合检察办案规律、规模与效益协同匹配、整体风险可控,落地实施稳妥。 |
***.******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