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6-03 00:00:00
| 名称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政府采购 其他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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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 |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项目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补齐区域环境应急保障短板,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效能,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结合开发区财政资金高效利用、降低建设运营成本的实际需求,拟采取“租赁+运营”一体化模式,向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采购建设并运营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现有应急物资管理呈现分散化特点,调拨效率偏低,难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采用“租赁+运营”模式,可迅速弥补应急保障能力的不足,避免大额固定资产投入,符合财政资金高效使用的要求,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高度必要性与紧迫性。本项目除需提供储备库建设、物资管理及日常运维等基础服务外,还需满足与市级环境应急体系的无缝联动、跨层级资源统筹、应急物资*小时内快速调拨及属地化驻场响应等一体化综合要求。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具备成熟的环境应急专业技术、运营体系及专属调度机制,其配套的应急服务模式、联动调度流程与属地运维标准构成专项服务体系,具有专有属性。经对市场同类主体进行比对,其他服务商无法同时满足市、区两级应急资源统筹联动、高效应急调拨及本地化全流程运维等要求,目前不存在功能、质量及响应效率完全等同的替代服务方案与实施主体。若更换为其他服务商,将对现有市域应急协同体系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应急处置效率降低,无法实现项目既定功能目标,因此本项服务不具备可替代性。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经过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大道*号筑梦小镇*区**栋三楼***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陈林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专家二:贺莹 *****;*****;江苏省宿迁中学*****;*****;*****;*****;*****;*****;*****;*****;*****;*****;*****;*****;*****;中级工程师
专家三:史荣光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分局*****;高级工程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梅项军***********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茂府二期*幢***商铺
联系方式:张静***********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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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