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张公俊同志符合申报群众文化专业系列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职称资格,李莉同志符合申报文物博物专业系列文物博物专业助理馆员职称资格,公示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向南通市崇川区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艺术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