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社保大楼宿舍内第1栋1门4层2室房产公开转让项目(现已加装电梯)
2026-06-03
湖北/荆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社保大楼宿舍内第1栋1门4层2室房产公开转让项目(现已加装电梯)
湖北/荆州-2026-06-03 00:00:00
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社保大楼宿舍内第*栋*门*层*室房产公开转让项目(现已加装电梯)

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社保大楼宿舍内第*栋*门*层*室房产公开转让项目(现已加装电梯)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交易机构: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佘经理************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

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社保大楼宿舍内第*栋*门*层*室房产公开转让项目(现已加装电梯)

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社保大楼宿舍内第*栋*门*层*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产证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约为***㎡,房产和土地的性质、用途等权属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权属证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延牌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

信息披露终结

项目信息

标的位于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社保大楼宿舍内第*栋*门*层*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产证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约为***㎡,房产和土地的性质、用途等权属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权属证件。

重大事项披露

*.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标的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变性、变更及过户政策,转让方及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按标的现状挂牌转让,不承担标的资产能否变性、变更及过户责任,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后标的变性、变更、过户手续并承担上述所有责任。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而向转让方、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转让方、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场及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本次标的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及受让方在办理权证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其他未作说明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情况详见资产权属相关证件。 *.标的资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实际建筑面积约为***㎡。 *.标的资产现已加装电梯。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样本).***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产权转让申请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成交后同意按《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签订正式《产权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缴纳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本次资产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产权转让申请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 *.转让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方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受让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受让方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次转让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本次转让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价款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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