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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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生成日期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移动机房***机柜租赁 标的名称:移动机房***机柜租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移动杨府山***机房的*个机柜,用于生产设备的托管,并提供日常设备巡检服务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委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承担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续租赁移动杨府山***机房的*个机柜,用于生产设备的托管,并提供日常设备巡检服务工作。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从建设开始一直托管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服务期间没有出现安全问题,服务良好,符合要求。基于服务的延续性要求和前期良好的合作,该项目继续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供服务。且要求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每日设备物理状态的人工查看服务(每日巡检*次,每周报告一次)。若更换其他承接单位,不但无法保证原有的项目服务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综上所述,为确保支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场地、供电、空调及配套支持服务,配合做好应急演练机柜工作(网络、供电、后备电等)。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租赁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中央商务区****号地块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会展路****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幢六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会展路****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幢六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