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扬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93座跨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目质疑回复函
2025-12-31
广西/钦州 变更澄清
广西扬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93座跨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目质疑回复函
广西/钦州-2025-12-31 00:00:00

质 疑 人: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号附*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苏美

委托代理人:苏宗红 电话:***********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的灵山县**座跨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原件,对此十分重视,经与采购人协商并核实,现对贵公司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根据灵山县**座跨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且(***********************)(以下统称为本项目)中标公告中中标单位为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见附件*),我司质疑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工程设计水利资质、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见附件*)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或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要求
质疑回复:
*、贵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经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复核,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有效期至:****年*月**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均在有效期内,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合法核发,资质证书真实有效,因此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资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贵公司提出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人员不满足行业规定标准,经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复核,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人员数量、人员相关证书、人员社保均满足行业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贵公司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已发送至你司的邮箱
*、关于取消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交资格的请求:经核查,广西鸿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全部资质条件,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响应文件真实有效,评审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响应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成交结果合法合规,故不予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响应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贵公司提供的法律法规不符合本项目规定,且引用的相似案例与本项目在资质要求、评审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具备直接参照性。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广西扬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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