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1-06 00:00:00
质疑人:广西佳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干
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长岗路三里***号石油小区五栋一单元
邮编:******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提交的八桂田园渔业绿色循环产学研基地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公司所质疑的事项,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所加盖的章是简易章并非该公司的章,公司公章应有防伪及印章编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使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满足实质性响应条件。质疑人所提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质疑事项*: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表中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缺少“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描述,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应否决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谈判,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最后报价(二次报价表)文件符合谈判程序及最后报价的要求。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质疑事项*: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表中第**项,水下视频数据实时监测终端(电视机)中,品牌“世通贝尔技术有限公司”并未在节能官网上查询得到该公司有节能产品,根据招标文件内容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该公司并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选项内查询到该公司信息,固该公司提供的产品为非节能产品,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应否决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该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应按招投标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已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该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且证书信息可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 |
质疑事项*: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表中第**项,“鱼情实时监测装置”,招标文件内容为:“鱼情实时监测装置(摄像头)”,第**项,“水下视频数据采集无线传输”,招标文件内容为:“水下视频数据采集无线传输投屏器(无线投屏器)”该事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应否决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要求。质疑人所提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 |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申请,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采购代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新兴大厦*栋**楼
联系人:彭冬梅、方莹、肖禾、李鹏宇、毛崇文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