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1-06 00:00:00
质疑人: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景富
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科德路**号综合楼***室
邮编:******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递交的八桂田园渔业绿色循环产学研基地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公司所质疑的事项,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交最终报价文件中,《二次报价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填写“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核心信息,属于实质性信息缺漏; *.上述缺漏文件未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仍参与评审流程,违背招标文件“填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明确约定,损害合规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权。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谈判,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最后报价(二次报价表)文件符合谈判程序及最后报价的要求。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申请,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采购代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新兴大厦*栋**楼
联系人:彭冬梅、方莹、肖禾、李鹏宇、毛崇文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