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超声诊断仪维保服务项目(GXZC2025-C3-003934-GXRY)质疑答复函
2026-01-14
广西/贵港 变更澄清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超声诊断仪维保服务项目(GXZC2025-C3-003934-GXRY)质疑答复函
广西/贵港-2026-01-14 00:00:00

质疑人(供应商):广西瑞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金港大道***号(中银大厦)*幢****号

联系人:陆俊达电话:***********

邮政编码:******

我公司******下午收到贵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超声诊断仪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经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我方报价为本次参与投标公司价格最低,我方商务技术以目前行业标准办法执行,我方希望公布本次投标公司分别的得分情况以及我方的总分。

质疑事项*答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是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平、公正、客观的评审结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得分最高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报价只是评分因素之一,还需结合技术、商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年版)》(财办库〔****〕**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及广西相关政府文件要求中,并未强制性要求公布各供应商的详细评分明细,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违反相关法定信息公开要求。质疑人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审查中标方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公示。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磋商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独立评审,评审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评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况,不存在程序违法或评分不公的情形。质疑人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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