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2026-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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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广西冠军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住院楼热水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质疑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下午收悉,经核查,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声明小型企业资格。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认定标准。
质疑事项*: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核心型号检测报告缺失及材料虚假嫌疑。
质疑事项*答复:首先本项目采购文件未强制要求竞标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的检测报告,竞标人竞标时可提供也可不提供该检测报告;其次你公司未能在公开渠道上查到成交人循环式热泵主机型号的检测报告与成交人是否提供虚假材料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作为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竞标的依据。
质疑事项*:广东大江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错填企业类型。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广东大江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广东大江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认定标准。即使按贵公司所查到的实际从业人员为**人,仍符合划分为小型企业认定标准,且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不存在贵公司所提出的错填企业类型的情形。
质疑事项*: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疑似拆分营收虚假申报。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达到中型企业划型标准,须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同时满足,所以制造商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认定标准。
质疑事项 *:广东尚而特太阳能有限公司低报企业类型。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广东尚而特太阳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广东尚而特太阳能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认定标准。即使按贵公司所查到的实际从业人员为**人,仍符合划型为小型企业认定标准,且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质疑事项 *:唐山唐城实业有限公司虚假申报微型企业。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唐山唐城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唐山唐城实业有限公司符合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即使按贵公司所查到的实际从业人员为**人,仍符合划型为微型企业认定标准,且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质疑事项 *:佛山市高明永顺发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人员及营收真实性存疑。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佛山市高明永顺发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佛山市高明永顺发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符合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质疑事项 *:浙江塑洲管道有限公司疑似资产转移虚减营收。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浙江塑洲管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浙江塑洲管道有限公司符合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质疑事项*:声明函签署及中标公告公示程序违规。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所以《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和提供,不需要制造商提供。不存在贵公司提出的声明函签署不合规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年版)》(财办库〔****〕**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于****年*月*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成交公告,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不存在贵公司提出的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全面透明公示要求,剥夺质疑人知情权,中标公告公示程序违规的情形。
质疑事项 **:广东瑞发电器有限公司声明函与年报数据不符、虚报从业人员。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广东瑞发电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广东瑞发电器有限公司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即使按贵公司所查到的实际从业人员为**人,仍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质疑事项 **:河北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声明函与年报不符、虚假填报人数。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河北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紫外线消毒器的制造商河北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认定标准。即使按贵公司所查到的实际从业人员为**人,仍符合划型为小型企业认定标准,且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质疑事项**:浙江宝骆莱水暖有限公司声明函与年报严重不符、恶意虚报人数。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浙江宝骆莱水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浙江宝骆莱水暖有限公司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即使按贵公司所查到的实际从业人员为**人,仍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质疑事项**:天津市莱斯特阀门有限公司声明函与年报不符、虚报企业规模。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天津市莱斯特阀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的数据判断,制造商天津市莱斯特阀门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认定标准。即使按贵公司所查到的实际从业人员为**人,仍符合划型为小型企业认定标准,且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全部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质疑不成立。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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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