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1-23 00:00:00
质疑人:广西佳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干
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长岗路三里***号石油小区五栋一单元
邮编:******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递交的八桂田园渔业绿色循环产学研基地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公司所质疑的事项,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表中第**、**、**、**项中提供的制造商为“泰安市信发阀门有限公司”,该公司于****年*月**日已经注销,注销的制造商无法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售后服务,广西福堡公司用已注销公司作为制造商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应否决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针对质疑提及的事项逐一核实,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未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质疑人所述内容缺乏有效事实支撑,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质疑事项*: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表中第**项中提供的制造商为“宝德气动(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根据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商务技术评审;*)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福堡工程公司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应否决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针对质疑提及的事项逐一核实,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未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质疑人所述内容缺乏有效事实支撑,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质疑事项*: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表中第**、**、**项中提供的制造商为“东莞市好德仕塑胶厂”,该公司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根据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商务技术评审;*)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福堡工程公司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应否决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针对质疑提及的事项逐一核实,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未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质疑人所述内容缺乏有效事实支撑,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质疑事项*: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表中第**、**项中提供的制造商为“佛山市旺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根据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商务技术评审;*)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福堡工程公司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应否决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针对质疑提及的事项逐一核实,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未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质疑人所述内容缺乏有效事实支撑,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质疑事项*: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表中第**、**、**、**、**、**、**、**、**项中提供的制造商为“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根据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商务技术评审;*)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福堡工程公司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应否决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针对质疑提及的事项逐一核实,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未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质疑人所述内容缺乏有效事实支撑,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
质疑事项*:广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表中第**项“*.静态功耗:***,寡照下,可连续工作不低于**天”;第**项“*.续航要求:无光照下不少于**天”;第**项“*.要求至少配备*个传感器接口,能够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自由组合传感器,并且达到即开即用的效果”,报价文件没有填写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显示不低于、不少于、至少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本项质疑事项成立。我公司已依法依规对该事项进行处置,将于近期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具体内容请贵公司关注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申请,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采购代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新兴大厦*栋**楼
联系人:彭冬梅、方莹、肖禾、李鹏宇、毛崇文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