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2-12 00:00:00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西一家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七号综合楼大院内平房两排共**间
联系人:徐兴淑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邓双凤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洲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质疑事项答复
贵公司于****年**月**日现场递交的关于南宁市兴宁区****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分标)有关问题的质疑函已收悉,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真核查,现就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广西日日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
针对质疑事项*答复:贵公司质疑“广西日日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未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填写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应按无效标处理”。
经核查,广西日日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分标《开标一览表》中,“具体服务内容”栏明确载明“为兴宁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教学点)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并提供配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该表述是对非报价类信息进行合理引用与简化,并且该公司在《开标一览表》后完整附列了招标文件其中的《服务/技术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完整、明确、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结合综上所述,被质疑供应商广西日日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质疑事项一”的情形。本项目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采购活动按原计划推进。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本答复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附件:**分标中标供应商开标一览表。
采购人: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洲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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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回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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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分标中标供应商开标一览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