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6-03 00:00:00
璜山镇寺下村部分集体用房屋顶出租安装光伏项目
竞价公告
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村部举行“璜山镇寺下村部分集体用房屋顶出租安装光伏项目竞价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名称:璜山镇寺下村部分集体用房屋顶出租安装光伏项目
*.招标内容:
|
序号 |
标的 |
竞价保证金(元) |
初装费标底价 (元/块) |
租赁期 (年) |
|
* |
璜山镇寺下村部分集体用房屋顶出租安装光伏项目 |
***** |
*** |
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
该项目为璜山镇寺下村部分集体用房屋顶出租安装光伏项目,为寺下村原家庭工业集聚地、塘北避灾中心、泄阳家宴中心等三个屋顶出租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该屋顶出租安装光伏已经寺下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予以发包。
第一年初装费标底价为***元/块起,实际按照中标价为准。因光伏发电材料的特殊性,除初次安装费外,另需收取**元/张/年的租赁费。签订合同后,需一周内开工安装,按照实际安装块数和中标单价计算,光伏板安装完成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初装费和首年**元/张的租赁费。后续每年租费一年一结,于当年的*月**日前缴纳,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了解具体情况或须实地踏勘,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陈太火 ***********
二、信息发布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报名条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投标报名人为企业,则企业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
本次竞价每个标的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元(需在****年*月**日下午**:**前缴纳),未竞得人在开标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竞得人缴纳承租款及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户行:诸暨农商银行璜山支行
账 号:***************
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 下午**:*****:** )
*.报名地点:璜山镇寺下村村部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地点: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村部
其他事项:请所有竞价人携带竞价资格确认书准时参加,逾时视为自动弃权。
若标的竞价人数量只有*人,则终止该标的竞价程序,由委托双方协商出租事宜。承租价以现场竞价报价单金额为准,但不得低于标底价。
七、投标办法:
*.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平标时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者不得弃权,弃权者没收竞价保证金;不得以威逼利诱串标,如查实串标者,没收竞价保证金;投标价低于底价的无效。
*.投标底价:详见招标内容
八、中标注意事项:
(*)中标者必须在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未中标者的款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安全生产,做好安装设计,注意安全,按时缴纳各种规费,如各种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人员伤亡,经济上的债权债务及因违法经营活动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城建、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九、注意事项
*、标的具体地址:璜山镇寺下村(具体地址以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为准)。
*、现场踏勘:自行前往,不集中组织。
*、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诸暨市璜山镇寺下村集体经济组织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