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病毒载量仪采购项目(HZZC2026-J1-990015-GXWX)质疑答复函1
2026-03-19
广西/贺州 变更澄清
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病毒载量仪采购项目(HZZC2026-J1-990015-GXWX)质疑答复函1
广西/贺州-2026-03-19 00:00:00
***** {**************:*}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供应商:江西成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池溪乡宏烈路**号*栋***、***室

联系人:梁振港

联系电话:***********

邮编: ******

项目名称: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病毒载量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质疑事项及答复

***********分收到质疑人送达关于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病毒载量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该收到后我司一时间报送采购人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三项技术参数(*.线性范围************/****.无需外部校准曲线,采用具有核酸定量作用的内部标准品来进行病毒载量的定量;**.样品制备、核酸扩增和检测试剂均即开即用并配有条形码同时全部符合的品牌有且仅有罗氏的*********,其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项负偏离,构成对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排斥,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具体详见附件质疑函内容。

质疑答复:

(*)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已明确载明:“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竞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竞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如某一技术参数或要求为某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也不作废标条件。”的规定,上述条款已充分保障公平竞争,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质疑人提供的检测说明书是生产厂家对其某个系列或某个型号的参数,并不能代表其厂家所有系列或其他型号的参数,且没有提供厂家盖章或厂家出具的佐证资料,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缺乏完整性、合规性和时效性,我司对相关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本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实际参与竞标供应商有*家公司,能同时满足此参数的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不同品牌的厂家,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旺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