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2026-04-21 00:00:00
质疑供应商:广西匠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 年陆屋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项目编号:***********************)”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上午收悉,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沟通,现就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规定,一般技术参数的负偏离个数不能超过*项,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根据成交公告公示的信息,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的“道路机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可知(网址为*****://*******.*********.***.**/********/*******/****/*****),除铲车外,成交供应商广西南宁市恒好贸易有限公司的负偏离个数已经达到*项,超过了允许项,响应文件无效,属于无效竞标情形。
事实依据:
*.根据成交公告的公示信息(详见附件*),货物“后驱动自卸车”的响应品牌为帝宏牌,响应规格型号为*************,但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信息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显示(详见附件*),其外形尺寸的宽为******,而采购需求为≥******,宽度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要求,此为第*项负偏离;其发动机功率为*****,而采购需求为≥*****,功率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要求,此为第*项负偏离。
*.根据成交公告的公示信息(详见附件*),货物“洒水车”的响应品牌为程力 威牌,响应规格型号为************,但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显示(详见附件*),其额定载质量为******,而采购需求为“额定载质量 (**)≥****”,额定载质量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要求,此为第*项负偏离;其后悬为******, 而采购需求为“后悬 (**)≥****”, 后悬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要求,此为第*项负偏离;其罐体总容量为*.**立方米,而采购需求为“水罐总容量 (*³)≥*.**”, 罐体总容量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要求,此为第*项负偏离;其罐体有效容积为*.**立方米,而采购需求为“水罐有效容积 (*³)≥*.**”,水罐有效容积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要求,此为第*项负偏离。
*.根据成交公告的公示信息(详见附件*),货物“扫地车”的响应品牌为程力威牌,响应规格型号为***********, 但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显示(详见附件*),其最高车速为*** **/*, 而采购需求为“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的要求,此为第*项负偏离。
质疑答复:关于负偏离数量与有效性核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 项,作无效竞标处理。经核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采购需求技术参数:
*、后驱动自卸车(帝宏牌 *************):宽度******<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为≥******、发动机功率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为≥*****,*项负偏离;
*、洒水车(程力威牌 ************):额定载质量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为≥******、后悬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为≥******、罐体总容量 *.***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为≥*.***³、罐体有效容积 *.***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为≥*.***³,* 项负偏离;
*、扫地车(程力威牌 ***********):最高车速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为≥*****/*,*项负偏离上述核查结果与贵公司质疑内容一致,合计负偏离 * 项,确已超过采购文件允许的 * 项上限。
经核实贵公司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十六条规定,认定广西南宁市恒好贸易有限公司本次竞标无效,原成交结果无效;该事项影响成交结果有效性,原成交结果依法不予认可。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要求,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重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将本次复核及处理情况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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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广西匠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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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