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5-21 00:00:00
质 疑 人:广西京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号楼八层***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韦金勇
委托代理人:叶其放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方以现场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智慧物流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上海洼达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提供的“手持数据终端”产品型号不具备**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取得认证方可销售、使用或参与政府采购。
质疑事项*答复:经核查上海洼达实业有限公司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及《质疑答复函》,上海洼达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提供的“手持数据终端”型号手持数据终端属于东集********系列产品,该系列已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包括********系列及其所有派生型号(含**********.******),该型号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认证要求。故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桂工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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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质疑函答复*广西京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