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5-26 00:00:00
质 疑 人:广西麦纽威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九曲湾路**号广西九曲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广西南宁农垦玻璃厂内星河学校西南处)厂房二楼
法定代表人:黄埔
委托代理人:黄埔
我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司以***邮寄方式向递交的《质疑函》,该函对自治区本级被服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同意,现将核查贵司提交的质疑材料,相关审核结果答复如下:
截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最后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核查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文件获取记录中,无贵司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记录。该质疑函未提供质疑供应商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材料。质疑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的规定。
同时,贵司本次递交的《质疑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规定。
以上是对贵司质疑的答复,如贵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采购代理活动的支持。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