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不予受理通知书(北海市康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6-05-26
广西/北海 变更澄清
质疑不予受理通知书(北海市康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北海-2026-05-26 00:00:00
广西/北海-2026-05-26 00:00:00
北海市康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通过邮政途径向北海市财政局递交关于北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门诊大厅***显示屏及楼顶发光字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错写为***********************)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北海市财政局于****年*月**日转送我中心处理。我中心接收后经核实,贵公司获取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年*月**日,贵公司质疑函落款时间为****年*月**日,交邮时间为****年*月**日,质疑事项为对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参数的质疑,该事项质疑已超过法定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贵公司的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我中心决定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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