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网络在线助学系统运维及网络课程资源服务质疑答复函
2026-06-01
广西/桂林 变更澄清
广西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网络在线助学系统运维及网络课程资源服务质疑答复函
广西/桂林-202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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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自考人(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晗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荔湾社区月亮湾大道****号前海诚进大厦***(前海合作区)
邮编:******
联系人:闫晗
联系电话:***********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邮寄纸质方式递交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公司所质疑的事项,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只公布了中标单位的总得分,没有公布评分表中每一项的具体得分。
对质疑事项*回复:本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九条、《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第二条规定已依法公布项目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信息及评审总得分,符合法定公告要求。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申请,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采购代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号滨江大厦*楼
联系人及电话:毛崇文 ************、************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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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答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