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州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采购(NNZC2026-G3-270029-GXJL)质疑答复函
2026-06-02
广西 变更澄清
关于横州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采购(NNZC2026-G3-270029-GXJL)质疑答复函
广西-2026-06-02 00:00:00

广西一张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日收到贵公司邮寄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核实并征询采购人的意见,现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广西沁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总得分**分,远超招标文件评分规则测算的理论最高分值上限,评标委员会超规则违规畸高打分,存在人为操控分值、干预评标情形,中标评审结果严重失实、违反评标规则。

质疑答复*

经核查,贵公司在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未通过审查,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后续评审及成交结果认定的基础条件。依据财政部国库司明确意见,未通过资格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不具备质疑主体资格,采购结果与其权益无实际利害关系。

贵司质疑函中关于价格得分、理论总分、成交供应商分值构成等内容,均系自行推算,与评审委员会原始评审记录不符。经我公司仔细核对,评审委员会已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及程序进行独立评审,评审结论无误。

评审委员会全部原始打分表、各供应商分项得分、评分汇总表等均属于评审过程信息,依法应当严格保密,不属于法定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关于“评审专家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的要求,公开上述内容将泄露其他供应商商业秘密,违反政府采购保密规定。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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