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1号)
2025-07-30
广西/玉林 质疑投诉
北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1号)
广西/玉林-2025-07-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北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用家具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永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弄**号

被投诉人*北流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流市城东一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流市永顺六区***号

相关供应商:广西裕昌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文化艺术中心三楼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采购人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委托代理机构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北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用家具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后组织了开标、评标工作。经过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广西裕昌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年*月**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答复质疑。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邮寄送达关于本项目的投诉书。经审核,投诉人递交的投诉材料符合受理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终结。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由大型企业制造,不满足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如实填写,存在虚假应标,谋取中标资格情况,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存在评审失察情况。本项目中标单位“广西裕昌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恒洁卫浴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大型企业。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属于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顺序和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投标无效。
三、调查情况
本机关经审理查明: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款的资格要求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第*条第(*)款要求“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
(二)广西裕昌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在参加北流市妇幼保健院的北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公共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用家具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第*点中填写:“浴室柜、台面、台盘、圆镜、龙头、璃隔断、下水器、铜角阀、排水管{序号*****}(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恒洁卫浴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经致函恒洁卫浴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认定恒洁卫浴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中型企业。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已如实填写,不存在虚假应标情况。
(三)经查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裕昌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报价文件响应与更正公告后的招标文件不存在报价漏项情形。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传的中标公告主要标的信息附件有误,后已重新上传正确的附件并公告。
(四)经查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裕昌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报价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第**项、**项标的顺序与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存在差异,差异项为*项,其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偏离的条款数为*项”的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北流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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