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25号)
2025-07-31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25号)
广西/南宁-2025-07-31 00:00:00
广西/南宁-2025-07-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年体育服装器材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志军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永宁村莫坡*队***号*号仓库
被投诉人*: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
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号
被投诉人*: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号松宇时代十七层****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的实施组织方案分没有细化量化。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的售后服务方案分没有细化量化。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的产品质量分具有限制性、排他性。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的业绩分具有限制性、排他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