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程序通知书 南武财采决〔2025〕2号
2025-08-06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程序通知书 南武财采决〔2025〕2号
广西/南宁-2025-08-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武鸣职校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优质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重)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翔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北一里*号*号楼整栋综合楼**层****号房

被投诉人*南宁市武鸣区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教育路**号

被投诉人*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起凤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海坤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号住宅楼*座******号*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广西翔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对南宁市武鸣区职业技术学校“武鸣职校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优质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重)”(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投诉书,并依法受理开展调查,在受理投诉处理期间按规定时间向被投诉人发出了《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提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广西翔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邮寄的关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撤销投诉申请书》,要求撤销对该项目的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本机关终止对本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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