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95号)
2025-12-24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95号)
广西/南宁-2025-12-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婚姻证件印制服务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创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损害了投诉人的公平竞争权。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
(二)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本项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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