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年第3号)
2025-12-30
广西/玉林 质疑投诉
陆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年第3号)
广西/玉林-2025-12-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磁共振成像系统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陆川县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峨眉街**号

被投诉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采购文件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联影品牌的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诉事项*:要求核心部件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作为实质性参数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设置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技术分值占比太低,主观分值占比太高,设置不合理,不能限制评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代表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可竞争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有主观评审条款,与政策法规不符。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表述不明确,影响公平竞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人全部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陆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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