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2026-01-06
广西/河池 质疑投诉
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广西/河池-2026-01-06 00:00:00
广西/河池-2026-01-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城江区****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号神冠豪都*幢一单元
被投诉人*: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
五、基本情况
你公司因金城江区****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代理机构未按时答复质疑事项,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已于****年**月**日收到相关内容。经审查投诉材料,我局于****年**月**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但截至****年**月**日,本机关仍未收到你公司补正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处理结果:我局依法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