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采决〔2026〕3号)
2026-01-19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采决〔2026〕3号)
广西/南宁-2026-01-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地址:南宁市人民西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竹洲大桥旁建通时代广场*号楼*座**层

相关供应商:江西墨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号广西建通中心**楼*****号卡座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品牌的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诉事项*:将*.*磁场均匀度(*****,典型值,**平面**点法),满足以下*项:*.*.* **** ***≤*.******;*.*.* **** ***≤*.****;*.*.* **** ***≤*.****作为实质性参数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裸磁体长度:≥*****▲*.**).作为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设置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技术分值占比太低、主观分值占比太高,设置不合理,不能限制评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代表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可竞争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有主观评审条款,与政策法规不符。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表述不明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对招标文件***《投标函》第(*)项“*.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条款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该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供应商质疑权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本机关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各项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南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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