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本级中心】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第2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605SZ-030001001)
2026-06-03
湖北/襄阳 变更澄清
【襄阳市本级中心】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第2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605SZ-030001001)
湖北/襄阳-2026-06-03 00:00:00

【襄阳市本级中心】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第*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 **:**:**

各潜在申请人:

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现作以下澄清:

一、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②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施工员(不少于*人)、质量员(不少于*人)、材料员(不少于*人)、资料员(不少于*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现修改为②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不少于*人)、质量员(不少于*人)、材料员(不少于*人)、资料员(不少于*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二、原资格预审文件附录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项目技术负责: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安全管理:安全员(不少于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

现修改为: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项目技术负责: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安全员(不少于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

三、本项目计划工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更改为:**********,计划竣工日期更改为:*********。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延长****年*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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