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大洼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中 国食品城二期*#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社会救助服务)
服务范围:大洼区**个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临时救助对象、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一般高龄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一般老年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其他困难群体等服务对象接待、政策宣传咨询、对象排查、信息录入、协助申请、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及相关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各类台账报表填报管理等。
服务要求:民政服务站基础服务事项清单(表*)属于必须完成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商议民政服务站延伸服务事项指导清单(表*)完成一项、民政服务站链接服务事项指导清单(表*)完成其中的一项服务内容即可。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并经采购人年度评估合格后,可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健全服务体制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民政服务站服务体系,确保“驻站人员+志愿者+联动服务人员(机构)”等多元主体能够高效联动,提升服务质量。
精准衔接救助与帮扶:实现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精准对接,增强帮扶力度,确保资源合理分配。
形成关爱体系:基本形成“物质+服务”的关爱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全面的支持。
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通过专业培训和实务督导,鼓励驻站人员获取相关证书,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增强群众获得感: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确保服务真正惠及需要帮助的人群。
资源合理利用与管理:充分利用辖区服务资源,积极联动民政基层服务力量和慈善组织,对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常态化社区服务:驻站人员应常态化下沉社区,走村入户,用心用情用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服务的持续性和深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