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03 00:00:00
三平、灵通山收费所庭院灯照明提升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三平、灵通山收费所庭院灯照明提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由漳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采购结果由漳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中标供应商单位签订合同并履约。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非招标公开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三平、灵通山收费所庭院灯照明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项目技术规范、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二篇。
项目金额: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供应商营业范围需包含公路照明施工;③供应商施工人员应具备电工证;④供应商应是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上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价人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报价,否则视为串标废除报价资格。
三、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年*月*日**时**分**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漳州管理分公司机电维护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账 号:********************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仟整)。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应从独立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按照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前汇达询价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
四、报价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采购与招标网(***.************.**)、福建高速集采平台(*****://****.*****.***/)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采购与招标网(***.************.**)、福建高速集采平台(*****://****.*****.***/)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一、施工地点:三平、灵通山收费站。
二、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最低评审价法。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评审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报价评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蔡坑村高速公路漳州南收费站机维中心二楼技术部。报价文件可派人递交,接受邮寄,邮寄接收时间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超过时间一律不予接收。
十、联系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蔡坑村高速公路漳州南收费站机维中心二楼技术部
漳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