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年第4号)
2026-02-02
广西/贵港 质疑投诉
平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年第4号)
广西/贵港-2026-02-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南县****年中央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丹阳律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司徒镇北大村

被投诉人*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南县平南街道大敬塘开发小区光明七街 ** 号

被投诉人*平南县宏强文体用品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城湖路***号第三间铺面壹层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采购活动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公司回复我的质疑函时候,避重就轻,并未回复我质疑的全部事项。为何我公司因为属于非工业而被废标,另外三家投标人也是属于非工业,但是却没被废标。
投诉事项*:我公司认为未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属于不提供厂家背书,为何会被废标。如果是因为未提供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证明,那发布的中标公告中,中标人小微企业那里,也未放中小企业名录截图。
投诉事项*:我公司在质疑函中明确提供了中标人以及另外两家投标人都没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以及如何查询该资质的办法,为何招标公司仅仅回复中标人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却忽略我公司提交的证据证明中标人在开标时没有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中标人取得该资质是开标之后即****年**月**日。开标时并没有该资质,为何开标时没有废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关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设置不当问题,本机关另案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南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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