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年第3号)
2026-02-02
广西/贵港 质疑投诉
平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年第3号)
广西/贵港-2026-02-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项目(设备)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达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龙圣*小区**号(一楼)

被投诉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城区马胖岭开发区(龙珠小区)

被投诉人*:平南县教育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采购活动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年 **月**日)才向我公司送达质疑答复函,违反法定质疑答复时限要求,导致我公司无法在知悉质疑答复内容(包括是否涉及项目参数变更、开标延期等关键信息)的前提下充分准备投标文件,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投标权益,破坏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多媒体教学一体机”技术参数中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及唯一性,技术参数中竟然出现大量参数内容跟“京东方艺云”品牌教学一体机的功能检测报告完全吻合,该参数明显是为了“京东方艺云”及其关联品牌量身定制的。尤其是“*****无损失”这个技术参数涉及到京东方品牌的专利技术,根本不可能有三个品牌以上满足该参数,属于参数制定的重大失误。反观中标品牌为“硕拉”,制造商为“浙江任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据调查,“浙江任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其中“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无损失”本来就是“京东方”的专利技术,“硕拉”跟“京东方”属于关联品牌。
投诉事项*:该项目“教师电脑”技术参数完全是为“清华同方”及其关联品牌量身定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南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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