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4号)
2026-02-05
广西/钦州 质疑投诉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4号)
广西/钦州-2026-02-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包号:标项*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学科方案检验类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北部湾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号金凯工业园*号标准厂房

被投诉人*灵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街道钟秀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号奥林财富*号楼**层****房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的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废标决定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支撑且程序违法,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经材料审核,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废标决定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支撑且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程序及实体违法,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履职。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第***项都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同时,责成采购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管理采购需求,编实编细招标文件,对采购需求存在歧义、无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整改,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其他补充事宜

灵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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