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6-03 00:00:00
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批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团队核心成果或产品应属于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
兴产业、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等领域,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二)团队带头人需符合下列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在福建省创领办企业的,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福建省内企业的,须与企业签订*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每年实际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个月,且拥有一定公司股份。已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类及以上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或近*年内牵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在我省创办企业的福建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中的省外专家申报。
(三)团队成员需符合下列条件:除带头人外,应拥有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人,所有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包含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人才;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应为专业技术人才,具备较强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少于*个月。团队带头人与第一、二核心成员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团队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技术水平先进。团队至少拥有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项。项目已完成投资额不低于****万元,*年内能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
(四)团队所在企业应在我省依法生产经营,具有较好的经
营业绩和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注意发现和支持初创的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近*年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下的,年均*****;*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含)以上的,年均*****;*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成立*年以上的,最近*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万元。
二、有关要求
加大对台湾人才的支持力度(团队带头人为台湾人才的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八闽英才”计划其他子项目,厦门市所属企业由市工信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审核推荐,省属单位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工信厅推荐,中央驻闽单位、国家科研院所等可直接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申报材料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装订一式*份(加盖公章,书脊注明“****省产业领军团队 **公司”),对应材料扫描版、电子版及汇总表等刻盘(注明企业名称)*份,于****年*月**日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处。申报材料包括:
*.《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书》(附件*);
*.《福建省第七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电子档形式);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团队带头人及所有核心成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其中外文合同
须提供中外文对照,合同条款中须含年度在福建工作或服务的时间)、每年在企工作时长证明(如个税、社保、工资流水等)。
(*)带头人拥有企业股份证明(如持股协议、合同等),入选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类及以上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证明,近*年内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证明。
(*)团队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证书,项目已完成投资额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近*年主营业务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净利润相关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资质认定、奖励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和团队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全部追回。
四、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电话:*******
地址:湖滨北路**号市政府东楼***室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批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书
*.福建省第七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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