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6号)
2026-02-06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6号)
广西/南宁-2026-02-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西大学机械教学实验中心大楼实验室工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建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竹洲大桥旁建通时代广场*号楼*座**层

被投诉人*广西大学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区五层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商务分业绩部分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竞争。
投诉事项*:价格分计算规则违背政府采购核心原则,代理机构答复未回应核心矛盾,认定结果错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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