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2026-02-27
广西/钦州 质疑投诉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广西/钦州-2026-02-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配套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双版纳飞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栋*单元***室

被投诉人*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人民政府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彭兴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锐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泥桥物流市场旁*栋四楼

相关供应商:广西自贸区水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区新城区永久回建房金鼓小区***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对“****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配套设备采购(***********************)”的投诉书,****年*月**日通过邮寄向投诉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接到本通知*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据邮政快递物流信息显示,投诉人于****年*月**日签收了补正材料通知,截至****年*月**日,本机关未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书,按正常邮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补正通知载明的补正期限。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人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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