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10号)
2026-03-04
广西/玉林 质疑投诉
北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10号)
广西/玉林-2026-03-04 00:00:00
广西/玉林-2026-03-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规划北宝二级公路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长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中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顺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阳光路与大同路交叉北侧、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地**#
被投诉人*: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北流市城西二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代理机构不答复质疑,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广西顺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收投诉人现场提交的书面质疑函未在*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广西顺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任何书面答复,却于收到质疑函次日单方面发布了该项目的“终止公告”,此举程序违法,剥夺了我公司获得解释和救济的权利。*.违规重启并导致我公司失标。被投诉人*在未对我公司质疑事项作任何答复和处理的情况下,于****年*月*日重新发布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于其未依法答复质疑,我公司无从知晓项目是否已根据我方质疑进行修改,完全错失了参与投标的公平机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对投诉事项*、*依法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北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