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3-13
广西/百色 质疑投诉
那坡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西/百色-2026-03-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那坡县边境小城镇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祥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芒果示范场拆迁安置 区**号*层

被投诉人*: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长乐星城*幢***

被投诉人*:广西迪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谭中东路北一巷商六排*号门面

相关供应商:南京鑫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丹阳社区崇文街**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向代理公司就那坡县边境小城镇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分标(项目编号:***********************)提出质疑,认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具体表现为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人广西迪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通公司”)及其相关供应商南京鑫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健源公司”)在不同年度项目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数据完全一致,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不成立”的答复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依法撤销其中标资格,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相关规定;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本项目采购文件、投诉书、被投诉人答辩意见及相关当事人提交的佐证材料;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请求,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那坡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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