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忻财采决〔2026〕2号)
2026-03-30
广西/来宾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忻财采决〔2026〕2号)
广西/来宾-2026-03-30 00:00:00
广西/来宾-2026-03-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忻城县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来宾市进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号投资发展大厦*号楼***号
被投诉人*:忻城县林业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翠屏北***号
被投诉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号(数字发展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忻城县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函,投诉内容如下:
(一)该项目**套配套固定机场(即固定机巢)的无人机飞行拍摄无法覆盖***万亩林区(即****平方公里)。只购买**套无人机会造成中标人实际无法完成交付工作。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设置不合理,存在以不正当的方法排斥中小企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二)处理结果:以上*个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忻城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