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忻财采决〔2026〕4号)
2026-05-19
广西/来宾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忻财采决〔2026〕4号)
广西/来宾-2026-05-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忻城县智慧桑蚕产业服务平台环境监测防控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号神冠豪都*幢一单元

被投诉人*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城南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栋

被投诉人*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西山路***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忻城县智慧桑蚕产业服务平台环境监测防控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函,投诉内容如下:(一)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预留时间不足以让供应商准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二)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属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环节的事项,采购文件将此环节前置到竞标环节;(三)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函不满意。质疑投诉答复内容存在差别性对待供应商;质疑投诉答复内容存在未对质疑内容进行实质上回应;质疑投诉答复内容中对检测报告的要求及项目时间安排不合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六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以上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忻城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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