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26-05-20
广西/玉林 招标采购
博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广西/玉林-2026-05-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博白县第二人民医院****年磁共振机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 *****室

被投诉人*博白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白树大道南侧(博白县龙潭镇)

被投诉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号房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东软品牌的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 。*.* 最大单轴梯度场强(非有效值):≥****/*。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技术分值占比太低、主观分值占比太高,设置不合理,不能限制评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博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博白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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