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6-06-02 00:00:00
| 名称 | 关于石家庄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反馈意见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 | 市局景观风貌科 | 索引号 | ********/********** |
| 主题分类 | 批前公示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 | 主题词 | |
关于石家庄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反馈意见的答复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市局景观风貌科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石家庄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反馈意见的答复
锦绣书院业主:
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项目位于建通街以东、乐学街以西、仓丰路以北、建丰路以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该项目于****年*月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公示期间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裕华分局收到锦绣书院业主反馈意见多份,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涉及我局职责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经查阅,因地块用地局促,经征求原药博园管委会意见,荣盛锦绣书院(明日糖烟酒中心地块)与石家庄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项目(药博园回迁楼地块)可统一规划,且荣盛锦绣书院(明日糖烟酒中心地块)方案批前公示时,已考虑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方案对其日照、间距的影响,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现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项目方案是对原有方案的进一步优化。
一、关于项目日照有关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九条要求,日照分析范围采用拟建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建筑高度*.**倍距离的扇形阴影区域作为计算分析范围,并对计算分析范围内建筑日照进行综合分析。经核实日照报告,该项目周边计算范围内现状住宅(包含锦绣书院小区)大寒日有效日照*小时以上的仍为*小时,*小时以下的有效日照时间未发生变化,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依据《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日照分析报告抽查的通知》,我局已对该项目进行日照分析复核,复核结果与日照计算技术报告书结论一致。
二、关于视觉卫生
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拟建住宅楼西山墙无主居室开窗,锦绣书院*#住宅楼东山墙有客厅开窗,两栋楼山墙面已错开,无主居室相对,不涉及对视,满足规定要求。
三、关于其他反馈意见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噪音影响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下一步我局可按规定依申请办理石家庄大件运输三厂回迁安置楼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