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3-04 00:00:00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比选人为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二)项目概况:选取*家单位为比选人(含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成都市温江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提供自主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代理业务。
(三)最高限价:
*、项目控制价**万元(不含)以下:****元/个;
*、项目控制价**万元(含)***万元(不含):****元/个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价的确定:以入选单位中最低分项报价作为所有入选单位的签约合同价。
(四)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二)依法根据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比选)文件。
(三)依法通过发布采购(比选)公告/随机抽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依法组织开展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协商、公开比选)活动,组建评审委员会(*人),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做好评审记录,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五)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协助甲方发布采购(比选)结果公告。
(七)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采购合同进行编号。
(八)协助甲方对采购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及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情况。
(九)按甲方要求对采购项目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履约验收,并形成书面资料,确保采购项目履约情况符合采购相关法规要求。
(十)协助处理甲方委托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一)负责采购项目的档案归档和保存,并完整移交比选人。
(十二)代理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内容。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人员;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以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比选报名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至**:**时,**:**时至**:**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温江区海科大厦 *****室报名。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报名人员携本人证件持以下资料报名: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截图;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接收时间:****年*月**日**:*****:**),地点为温江区海科大厦 *****室。
(二)比选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温江区海科大厦 *****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