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度高邮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试点工作配供主体的公告
2026-06-02
江苏/扬州 招标采购
关于遴选2026年度高邮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试点工作配供主体的公告
江苏/扬州-202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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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高邮市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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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遴选****年度高邮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试点工作配供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年度高邮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试点工作配供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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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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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高邮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
配送试点工作配供主体的公告
根据《中共高邮市委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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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
(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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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精神,
为切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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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高邮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试点工
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配供主体,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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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为高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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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等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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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农药销售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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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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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保障农药采
购、存储、配送等各环节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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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能满足大规模农
药存储需求;拥有一定数量的配送车辆,能满足大规模农药
配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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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专业的农药采购、销售和技术支持团队,团队
成员需具备农药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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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过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企业优先。
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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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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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农药销售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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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经营场所、仓储设施、配送车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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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系统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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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明细。
三、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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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高邮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试点工作配供
主体遴选坚持自愿申报、网上公示的程序,有意向申报的单
位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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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前,将报送至市供销总社合作
发展科,联系人:沈佳青,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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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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