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6-0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吉林君证检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绥中镇新兴街西段**—*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 年 食品及食用农产 品监督抽检项目 ** 食用农产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服务水平:检验检测机构能够提供专业人员配合执法人员进行采样,同时具备送样的检验能力,采样过程严格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进行,服务态度良好,主动配合抽检部门进行食品抽检工作;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能够保证全项微生物待检测样品在*小时以内进入实验室。 (二)及时报告:具备专业的检测队伍及科学的实验室体系管理制度,能够在抽样后的**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按照规定时限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三)系统录入:检验检测机构需要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将抽样数据、检验数据等全部录入相关电子系统。 (四)盲样测试:绥中县市场监管局将在分配任务前以及检测过程中,不定期盲样考核,如果检测数据偏差较大,可以不给予分配任务。如两次出现检测数据较大偏差,终止服务合同。 (五)本服务过程中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服务行为,如出现分包或转包情况需要经过采购人同意,否则终止服务合同。 (六)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检验方案,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在工作时间内*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内*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招标人开展应急情况检验,中标单位必须在辽宁省有常驻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或处理食品安全事宜时,服务商必须提供食品专家予以支持。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