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06-03
上海 招标采购
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上海-2026-06-03 00:00:00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受上海海事法院委托,对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接受潜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华睿诚沪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全封闭四氯乙烯干洗机、高速精洗机、快速节能烘干机、衣物输送线、自吸风熨烫台、去渍台、包装机、等及其配套相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最高限价:**.****万元
*、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号内
*、交货期:**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若响应供应商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携带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至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黎安路****号***室),本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获取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提交/开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黎安路****号***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响应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响应,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需提供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海海事法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号
联 系 人:方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黎安路****号***室
联 系 人:朱钰婷
电 话:***********
电子邮箱:**********@**.***
上海-2026-06-03 00:00:00
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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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采购公告
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受上海海事法院委托,对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接受潜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洗衣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华睿诚沪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全封闭四氯乙烯干洗机、高速精洗机、快速节能烘干机、衣物输送线、自吸风熨烫台、去渍台、包装机、等及其配套相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最高限价:**.****万元
*、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号内
*、交货期:**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若响应供应商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携带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至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黎安路****号***室),本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获取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提交/开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黎安路****号***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响应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响应,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需提供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海海事法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号
联 系 人:方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黎安路****号***室
联 系 人:朱钰婷
电 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