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4-23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津头社区、桃源北社区两个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津头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拟租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号东方园小区*栋综合楼(配备电梯)七层***号、***号、***号、***号、***号、***号共*处房产作为我街道津头社区服务办公楼使用,租期一年。
标项二
标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桃源北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拟租用位于中山路*号三源大厦*层**号、**号、***号、*单元***号共*处作为我街道桃源北社区的办公楼使用,租期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拟租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号东方园小区*栋综合楼(配备电梯)七层***号、***号、***号、***号、***号、***号共*处房产作为我街道津头社区服务办公楼使用,该办公楼地理位置优越,便于社区开展各项为民服务工作,能够快速响应居民诉求、拉近与居民的距离。同时,办公区房产集中分布在同一楼层,形成了集中办公的良好格局,有效整合了社区服务资源,优化了办公流程,保证了所租用的场地、设备匹配、以及业务顺利持续开展和运行,避免大规模搬迁,减少财政开支综合考虑,确保办公场地使用的延续性、唯一性、 持续性的特点,拟继续租用该场所。
*.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拟租用位于中山路*号三源大厦*层**号、**号、***号、*单元***号共*处作为我街道桃源北社区的办公楼使用,该办公场地已租用办公十余年;且为满足办公需求,租用期间社区对租赁房屋投入资金进行了装修改造和完善;社区办公用房承担便民服务、群众办事、矛盾调解、网格管理等核心功能,已形成固定办事路线和认知,更换办公地点会造成信息混乱、群众不便,同时社区台账、档案、物资搬迁工作量大,严重影响日常工作连续性,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拟继续租用该场所。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起路*号**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封雨溪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悦宾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少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号晟大琅东市集*层***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