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无人认领尸体检验鉴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5-21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中标结果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无人认领尸体检验鉴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5-21 00:00:00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5-21 00:00:0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无人认领尸体检验鉴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人认领尸体检验鉴定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蒙古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金花园*号楼二层三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蒙古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 其他法律服务 | 无人认领尸体检验鉴定服务 | 对尸体进⾏法医病理类检验(项⽬类别:尸体解剖+脏器组织⾁眼检查+常规组织切⽚制作检查+法医病理学诊断+死因及死亡方式分析)、法医毒物类检验(项目类别:常规毒物+酒精检验+常见毒品检验等) | *.检验鉴定服务完成后,*个⼯作⽇内提交鉴定报告。*.检验鉴定报告需包含完整的检验记录、分析过程及结论,内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报告需由中标人盖章,并附有参与鉴定人员的签名和资质证明文件。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后续⼯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持和解释。*.中标人需对检验鉴定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关第三方。 | 合同签订后*个⼯作日内开始提供检验鉴定服务,**日内完成本采购标的项下的全部检验鉴定服务并向采购人出具符合约定标准的报告。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有效期*年,服务相关质保、报告补充说明等事宜的权利义务,在有效期内持续约束双方。 | 根据公安部、司法部相关标准以及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关鉴定服务。出具的鉴定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采购人代表)、惠**、王**、田**、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合同包一): *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佳佳
电话:************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