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化工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项目澄清与修改&number=82
2026-04-13
辽宁/大连 变更澄清
长兴岛化工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项目澄清与修改&number=82
辽宁/大连-2026-04-13 00:00:00
辽宁/大连-2026-04-13 00:00:00
监督部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大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女士、王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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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长兴岛化工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项目*罐区周边与公辅配套区场平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
各投标单位: “长兴岛化工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项目*罐区周边与公辅配套区场平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一、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报价说明“第五条”调整。 二、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调整如下: *、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审标准: *.*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等*本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实施指引的通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辽住建〔****〕**号)文件规定执行。 增加第**条 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工程款支付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支付。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调整如下: 设计业绩: 注:业绩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成果交接单为准,时间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成果交接单为准。以住建领域主体信息库入库信息为准。 四、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调整,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五、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增加“勘察工作内容说明”,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澄清文件。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编制人
徐英迪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编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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